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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县司法局让离任老干部在基层一线发挥余热成效显
    2017-12-29 10:11浏览次数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
        近年来,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搭建离任老干部重返“一线”工作平台,让离任老干部在基层一线继续发挥余热、建功立业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        一是因才适用,让离任老干部“有岗有位”。开展离任领导干部设岗定责工作,出台关于做好离任领导干部设岗定责工作的相关文件,积极搭建离任干部融入“一线”发挥作用的工作平台。根据退职干部工作经历、个人年龄、能力特长、身体状况等,分别设立城区网吧督查员、机关、企业单位“人民调解员”、学校法治副校长、企业法治副厂长、村居(社区)普法指导员、村居(社区)“五老调解员”、村居(社区)“乡贤调解员”、村居(社区)“农家书屋”法律指导员等岗位,采取个人意愿定岗、党组指派定岗、双向选择定岗、定期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,为他们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,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,让离任领导干部重返“一线”,实现离任领导干部人力资源再开发、再利用。
        二是充分授权,让离任老干部“有权有责”。以服务发展大局、聚焦惠民为宗旨,突出集中活动和特殊服务相结合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,保证离任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有权有责,推进设岗定责工作不断深化。聘请离任干部担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监督员,重点监督干部职工遵纪守法、落实工作、窗口服务、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。
        三是真情关怀,让离任老干部“有乐有为”。建立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制度,定期到挂钩老党员、老干部家中走访慰问,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。建立老党员、老干部健康档案,定期举办免费健康体检、送医疗服务下基层活动,时时关注他们健康动态。定期与老党员、老干部谈心交流,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,在人民调解、普法宣传、法律援助、社区矫正等司法为民工作中广泛征求老党员、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,引导激发离任老干部干事创业热情,有效防止了离任干部“精神颓废”,让他们退有所乐、退而有为。
        四是加强考核,让离任老干部“有责有绩”。建立考核机制,对离任党员干部与其他干部一样进行考核,不搞特殊化。由局离任老干部管理办公室对离任干部的政治学习、思想认识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,纳入年度考核、目标管理,对那些目标任务完成好、表现突出的,予以适当奖励,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,为他们干事创业注入了新的动力,促使他们工作起来有方向、有动力,推动离任干部在“一线”立功。
        据统计,该局49名离退休老干部,有10人被返聘到局机关担任人民调解员和“行风监督员”,9人担任学校“法治副校长”,11人担任企业“法治副厂长”和企业“法律顾问”,15人担任县乡村“法律顾问”,4人担任村居(社区)“五老调解员”。他们在不同岗位上发挥余热,建功立业,共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500余起,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,帮助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368起,解决涉访涉诉难题500多件,有33人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调解员等,受到表彰奖励。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(沭阳县司法局:周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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